浙江省水暖用内螺纹连接阀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评价规则适用于浙江省内水暖用内螺纹连接阀门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二、检验依据 GB/T 8464—1998 水暖用内螺纹连接阀门 JB/T 9092—1999 阀门的检验与试验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三、抽样方法和样品数量 1.抽样方法 样品应在受检单位仓库或售柜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或在生产线末端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2.抽样数量 抽取统一型号的水暖用内螺纹连接阀门样品6台,其中3台为检验样,另3台作为备样。 3.细致事项 (1)样品应经受检单位对其有用性进行确认。 (2)产品规定有明示质量指标时,应在抽样单上注明。若产品明示的实行标准为经备案的现行有用的企业标准,则视其企业标准为明示质量指标,并要求企业提供现行有用的企业标准文本。 (3) 企业必须提供最大许可工作压力值。 四、检验项目 略。。。。。。 五、判定原则 1.判定总则 (1)当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强制性条目和实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同等时,应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2)当产品实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定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3)当产品实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但如重要项目的检验效果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保举性条目要求时,应在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同时注明重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 2.质量判定结论的分类 对监督检查产品检验效果,必须在检验报告结论栏目中明确给出检验结论。检验结论分为以下三种情势: (1)产品吻合实行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合格”; (2)产品不吻合实行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产品吻合企业标准要求,但本评价规则所列悉数重要项目的检验效果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保举性条目要求的,检验结论为“吻合企业标准要求,不吻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3.单项质量判定原则: 按目标要求进行检验,所检样品均吻合要求判此项目吻合实行标准要求;有一台或一台样品以上不吻合标准要求,判定此项目不吻合标准要求。 4、质量判定原则 有下列情况之临时,判定被监督检查产品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a.有一项或一项以上A类项目不吻合实行标准要求; b.有二项或二项以上B类项目不吻合实行标准要求. 除上述情况外,判定被监督检查产品的检验结论判为"合格"或"吻合企业标准要求,不吻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六、附加说明 1.本评价规则所列项目按标准要求全项目设置. 2.主编单位: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邴智刚;联系电话:0571-85026381 3.参加本评价规则评审的人员姓名及其工作单位:陈建方(玉环县产品质检所);马革伟(诸暨市产品质检所);刘强(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所);邴智刚(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炳南(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本评价规则则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诠释. (作者:佚名编辑:浙江水暖阀门行业协会)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