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允许证的介绍
为了增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规范排污允许举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凡是必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或小我,都必须事先向环境珍爱部门办理申领排污允许证手续,经环境珍爱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允许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
实施排污允许证制度是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是落实重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增强污染物排放监管的紧张手段,是环境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在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流域、海疆、区域,对排污单位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该指标纳入排污允许证管理之中。排污允许证的持有者,必须按照允许证核定的污染物种类、控制指标和规定的体例排放污染物。对一些超标排放的企业,县级以上人民当局环境珍爱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正处理。未取得排污允许证的排污单位,不得向环境排放污染物。 排污允许证是各排污单位到工商部门年检的需要证件,同时也是到银行贷款的需要证件。 附件1:排污允许证申领流程图 附件2:申领排污允许证材料要求 附件1: 排污允许证申领流程图 附件2: 申领排污允许证材料要求 (一)新建项目排污单位申领一时排污允许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领一时排污允许证申请表 2、业务执照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码(或者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排污费缴纳单(近一年的)复印件一套; 5、排污申报表(已审核)一份; 6、“三同时”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如被列入规模上废水达标整治名单中的企业还需提供规模上废水达标整治验收监测报告; 7、环评批复; 8、环境管理规章制度一份。 (二)现有排污单位申领排污允许证。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领一时排污允许证申请表; 2、排污费缴纳单(近一年的)复印件一套; 3、排污申报表(已审核)一份; 4、近一年废气或废水监测报告复印件一套; 5、年审或者换证需带老的排污允许证正副本。 (作者:佚名编辑:浙江水暖阀门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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