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经济一体化挺难 地区间贸易不算G D P 各谋各利竞争大于合作
目前,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还处在一体化的过程中,经济融合并没有发生。在此前提下,产权交易市场的加速整合是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客观必要,但产权交易更必要辐射。经济融合不代表统统经济运动都须集中化,只有让更多民间、外来资金活跃市场,真正以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区域间经济的发展观,长三角经济一体化才会实现。 上述判断来自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间主任张军教授。他认为,目前的长三角经济,各区域间的关系照旧竞争大于合作,这就导致地区间潜在的经济融合不能实现。且目前体系体例下的经济融合会使各城市地区很难发挥比较上风,甜头得不到宣扬。又因融合的发生必要建立经济一体化的正式制度或协议上的承诺去消弭贸易壁垒,可事实上都没有做到,所以长三角只处于经济融合过程中,且融合的速度特别很是缓慢。 缓慢的缘故原由是,要融合经济,首先区域各方会判断从长期来看互通有无、扬长避短是否吻合各自利益。即使各自认同从长远利益来看是个双赢的效果,从短期看要达到经济一体化是必要付出成本的,短期内必须摒弃一些产业。但是每个地方都要扩大税绩,增长GDP,这又必要大量的产业发展。所以短期内的区域融合与单体经济的发展出现了矛盾。 张军教授认为,矛盾来自于当局衡量地方经济发展的标准。在中国目前的行政体系体例下,地方间的贸易关系和地方与国际间的是不一样的。如果中国江苏摒弃汽车产业从国外进口汽车,这项贸易就会增长江苏的GDP,但在长三角中,江苏从上海“进口”汽车的话,这项贸易将不计入江苏的GDP。那么同样是经济一体化,同样有所为有所不为,为什么在长三角做雷同的贸易,地方的GDP反而会削减呢? 这说明中国未来必要走向经济邦联。假如“大一统”的话,这种体系体例无法提供激励给地方官员来做“进出口”交易,更不利于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假如能把中国大陆和香港发生的贸易计入GDP的激励体例推广的话,经济融合就不远了。 区域产权交易市场的实质性整合是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将促进地区资本资源流动共享。继人才、信息资源流动无停滞后,产权交易市场的快速起步与上交所交易额的敏捷上涨是长三角资本市场一体化的又一行动。今年一季度上交所产权交易成交中异地产权交易成交达190宗,成交金额100.67亿元,占到总成交额501.17亿元的20.08%。成绩可观,但作为刚起步的产权交易市场,在区域经济融合过程中的路该怎么走呢? 区域经济融合不等于产权交易也要融合。有专家认为,产权交易市场的辐射范围越大,服从就越高。产权市场和区域经济正相反,它必须加强辐射范围,集中化恰恰是它的致命点。 产权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的最大区别,就是产权交易所是产权交易的一种基本体例,而非惟一交易体例。它有着 提供信息、节约信息、传递成本和进步交易服从的功能。产权交易自己可以有地方性但不能成为一种集中的、集权化的交易,假如大肆强调交易所功能而淡化场交际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只会变成一小我造的、集权的、行政的市场,并最终萎缩。所以不能将长三角的经济融合理解为肯定要产权市场集中化,更不能垄断搞集中制。 关于长三角区域经济与产权市场往后的走向,张军教授透露表现长三角的融合是一个过程,目前要做的是:第一,在当局层面上达成共识,签署协议建立一体化体系体例,有所为有所不为来发展地区间贸易;第二,要改变地方当局的政绩观,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使地方官员现实操作长期有利的经济计划;第三,长三角地区要鼓励更多的民营资本和外资来配置市场,将产业形态交给市场,发展何种产业不由当局来决定。通过辐射产权交易,让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企业转制产业转型中,原先大量的资源由国企控制,如今让民企加入控制。那么区域经济一体化中产业取舍就由市场自我完成,长三角区域经济融合才会真正发生。(摘自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实习记者王洁记者杨联民) (作者:佚名编辑:浙江水暖阀门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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