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出台优惠政策扶持建筑业发展
9月22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获悉,为加快台州建筑产业发展,进步其团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我市近日出台多种优惠政策予以推动,包括税费减免、企业创优、市场开拓等。 根据该政策,建筑企业在联合、兼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资产评估、地皮、房产、车船等变更费用,可享受转制工业企业的有关费用减免政策。企业在市外承接工程并回到注册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当地当局可以视其所得税缴纳情况给予奖励。建立工程项目履约保函额度浮动机制。对行业名誉评价精良的企业,调低保函额度;对行业名誉评价差的企业,保函额度适当进步。 为鼓励先辈多创精品,市里设立建筑企业天资升级奖、名牌工程奖、地方贡献奖、境外开拓奖、高级人才奖等奖项。 此外,该政策还积极支撑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建筑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生的研究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依据研究开发费用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新购的机器和设备因为技术提高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或常年处于强震荡与高腐蚀状况的,许可其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执行加速折旧。 信息来源:台州日报 (作者:佚名编辑:浙江水暖阀门行业协会)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