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企业突发信贷风险 浙江省银协制订工作机制
7月24日,浙江银监局与浙江省银行业协会联合召开全省银行业协会“建立实行企业突发信贷风险谈判帮扶工作机制”专题工作会议。省银监局向导、省协会负责人、各银监分局及各市协会相干人员参加会议。 去年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因资金链、担保链危急引发的企业名誉风险,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为相应省当局金融专题会议 26条金融服务措施及省银监局《关于增强企业资金链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协会在省银监局引导下制订了《浙江省银行业协会关于建立企业突发信贷风险谈判帮扶工作机制的引导意见》。 该工作机制旨在企业出现突发信贷风险苗头时,银行间能充分沟通讯息,客观判断企业真实情况,同一意见,同一举措,从银企合作、共度难关出发,增强对困难企业的帮扶工作,共同维护金融债权。该意见经两次信贷营业委员会会议专题讨论,并先后三次向省银监局征求修改意见。 工作机制以“专人负责、信息共享、一事一报、协商同等”为基本原则,对吻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帮扶解困,助其渡过难关,通过银行间谈判会议,共同会诊风险苗头,和谐同等举措,防止部分银行简单抽贷压贷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其内容重要分为两大块,一是谈判,二是帮扶。 《引导意见》对谈判会议机制的启动条件、议事准则、议事程序等做了细致的规定。企业发生庞大突发信贷风险,并同时知足融资银行数量超过3家,融资余额超过5000万(含),保证融资占其融资余额的50%以上,为其保证的企业超过3家(含),或所处联保体、担保圈或担保链的企业超过10家(含)的,可启动谈判机制。 谈判会议一项紧张内容就是根据企业的不怜悯况,决定是否进行帮扶:对自身经营优秀且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应积极自动采取措施帮其渡过难关;对主业优秀,但存在过度投资举动的企业,采取建议企业瘦身、渐渐调整融资总量等手段,挽救企业;对不吻合产业发展政策、属于镌汰落后产能或挽救无望的企业,则应平稳有序退出。 为了有用控制风险,要求并确保被帮扶企业做出如下承诺:一是企业和现实控制人乐意向融资银行提供真实的财务等信息;二是企业主和现实控制人要透露表现对企业的负责态度;三是企业和现实控制人承诺不抽资、不转移财产等。 谈判帮扶工作机制还建立了联络员名单。本工作机制由协会信贷营业委员会负责诠释,由浙江银监局监督实行。各地市银行业协会可根据当地现实情况参照制订响应工作机制并实行。 省协会除建立上述谈判帮扶工作机制外,还建立完美了与省高院的沟通机制,深入推进了与杭州市仲裁委果合作,通过一系列的风险提防渠道,积极和谐银行妥帖处置风险,确保金融稳固,推动实体经济妥当发展。 来源:杭州网 (作者:佚名编辑:浙江水暖阀门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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