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337调查”已成为我国产品出口美国的又一重要停滞
美国“337调查”是指根据美国“337条目”的授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针对有关产品进口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公平举动”和“不合法手段”进行调查,禁止相干产品进入美国市场。“337条目”认定外国企业进行不合法贸易成立的要件大大低于推销成立要件,即美国国内申诉方只要能证实进口产品有侵权事实而美国国内确实有相干产业或相干产业正在筹建即可认定被诉方存在不公平贸易的举动,美国就可限定该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且没偶然间限定,假如是永世排除令,涉案产品永久不得进入美国市场。 目前,我国已成为美国“337调查”的最大受害国。1986?2004年,美国提议的针对我国(不包括香港、台湾地区)的“337调查”共39起,占美国1986年以后“337调查”总数的13%。尤其是近三年,美国对我国的“337调查”增加特别很是快。在美国对我国的39起“337调查”中,涉案产品涉及的行业重要有电子工业、化学工业、轻工业、机械工业、汽车工业、皮革工业。 2002-2004年,浙江出口产品遭受美国“337调查”6起,分别是2002年的“接地故障电路器”;2003年的“昔多芬和任何含该成分的药品”、“无汞碱性电池”;2004年的“光盘芯片”、“记号笔”和“塑料食品盒”。 (作者:佚名编辑:浙江水暖阀门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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