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强进口的若干意见
近日中国当局网公开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强进口的若干意见。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实施积极的进口促进战略,增强技术、产品和服务进口,有利于增长有用供应、知足国内生产生活需求,进步产品质量,推进创业创新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也有利于用好外汇贮备,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提拔开放合作水平。经国务院赞成,现就增强进口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承鼓励先辈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等进口。加快调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进口信贷支撑力度,扩大先辈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等进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支撑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企业开展进口设备融资租赁营业。抓紧修订完美科教用品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政策。 二、稳固资源性产品进口。完美国家贮备系统,支撑和鼓励企业建立商业贮备。鼓励企业加快海外投资。继承行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政策,支撑境外能源资源开发,鼓励战略性资源回运,稳固能源资源供给,进步市场保障能力。在有用管理的前提下,适度扩大再生资源进口。 三、合理增长一样平常消耗品进口。加快与相干国家就水产品、水果、牛羊肉等产品签订检验检疫协议,积极推动合格的加工企业和产品备案注册。支撑具备条件的国内流通企业整合进口和国内流通营业,削减中心环节;鼓励国内商业企业经营代理国外品牌。 四、大力发展服务贸易进口。积极扩大国内急需的咨询、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生产性服务进口和旅游进口。增强人员流动、资格互认、行业标准制订等方面的国际磋商与合作。建立和完美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 五、进一步优化进口环节管理。调整汽车品牌贩卖有关规定,加紧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适时调整主动进口允许货物种类,加快主动进口允许管理商品无纸化通关试点。赓续优化海关税收征管程序。 六、进一步进步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对进口货物执行24小时和节沐日预约通关。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广东省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工作。继承完美检验检疫制度,扩大采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效果,推动检测认证效果及其标准的国际互认,缩短检验检疫时间。 七、大力发展进口促进平台。加大对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政策支撑,支撑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完美进口贸易平台。抓紧总结试点经验,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加快出台支撑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引导意见。充分发挥海关特别监管区域和监管场所的作用,扩大相干商品进口。组织和支撑举办进口展览会、洽谈会。发挥进口促进电子信息平台作用,交流市场信息,增强进口政策宣传。 八、积极参与多双边合作。加快推进“一带一起”建设,发挥中国与沿线国家各自的比较上风,发掘合作潜力,拓展合作领域,抓紧收获早期成果,鼓励企业到沿线国家投资加工生产并扩大加工产品进口。积极签订服务贸易合作协议,提拔对外经贸合作水平。通过民间多双边经贸合作机制,增强中外贸促机构、商会间的交流,促进和组织企业开展对接运动,扩大贸易合作机会。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同一思想,加快职能变化,简化行政审批,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现实困难和题目。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时限,确保在2014年年内发挥政策效应。商务部要增强政策和谐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中国当局网) (作者:佚名编辑:浙江水暖阀门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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