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对华钢铁线材提议反推销调查
2015年10月19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发布通知布告,称应其国内产业申请,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钢铁线材产品提议反推销调查,该项调查涉及巴海关7213.9010、7213.9190、7213.9990和7227.9000税号项下产品。该案调查期为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各利益方应于通知布告之日起15日内向调查机关登记应诉,并于45天内提交答卷。 巴调查机关本案负责人联系电话:+9251-9218963,传真:+9251-9221205,邮箱imranntc@outlook.com。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作者:佚名编辑:浙江水暖阀门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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