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对管道附件反推销复审调查作出裁决
10月29日,阿根廷经济与公共财政部贸易国务秘书处外贸副国务秘书处照会中国驻阿使馆经商参处,告示根据该部2015年10月23日第1181号决议,决定结束对原产于中国的管道附件(南共市税号:7307.19.20和7307.93.00)反推销复审调查,并自签发之日起对涉案产品设定FOB最低限价4.67美元/千克,若涉案产品FOB出口价格低于上述最低限价,则进口商须缴纳相称于两者价差的反推销税,有用期为5年。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作者:佚名编辑:浙江水暖阀门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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